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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7-26 13:30 sinta
劏43間房 包租婆月袋近十萬元

市區劏房貴得驚人,廉價鐵皮寮屋成為低收入人士蝸居。本報記者直擊出名食海鮮的鯉魚門附近寮屋區,其中疑僭建近萬方呎的寮屋內劏開43個劏房,房間由不足100方呎至200餘方呎,月租1,400至2,900元。劏房手是街口士多老闆娘鄭太與相關人士,當年無本生利搭建寮屋,今日僭建近十倍,涉嫌違法兼逃避交物業稅,月收近10萬元租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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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寮屋戶疑僭建近萬方呎空間(綠框示),劏出43個劏房出租,估計月收近十萬元租金。


鯉魚門的鐵皮寮屋群現居約3,000人,記者日前走進海傍道街口某士多背後一間寮屋,發現原來別有洞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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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b]分佈兩層 面積100至200餘呎[/b]
從後門進入,單位內分上下兩層,穿過一條容不了兩個人的小巷,發現多個霉爛木門、生銹鐵閘,全部互通,總計地下29間房、二樓14間房,合共43間劏房,面積由不足100方呎至200餘方呎。
記者進入地下一個不足100方呎的劏房,雖鄰近後門,但冇窗,不通風,劏房有如桑拿房。雖然裝置冷氣,但租客財叔尷尬地說:「電費貴呀……每度1.4元,近年事頭婆開始加租,每年加100元,目前月租1,400元」。他一邊說着環境有多惡劣,「唔通風,好熱……冇廁所,要用公用嘅……啲老鼠喺抽氣扇入屋,好似操兵咁,好得人驚,所以拆咗扇葉,用飯蓋罩住,唔畀佢入嚟」。

[b]有窗單位 每月租金2,900元[/b]
另一名租客林伯則以月租2,900元租住200餘方呎單位,貴一倍原因是有窗戶,而且比樓下面積多100方呎。
財叔口中的「事頭婆」,正是位於鯉魚門海傍道某士多的老闆娘鄭太。記者首先以租客身份向她查詢是否有劏房出租,起初她煞有介事,不瞅不睬,後來講到此舉幫助低收入人士,即打開話題,「我97年開始租畀人,啲屋冇人住會冧㗎,咪租畀人囉,當時收500元,不過當年呢度交通唔方便,冇乜人租,初期都係租畀新移民,甚至癮君子,後來交通方便咗,租金就加少少,上年我都係加100元,𠵱家月租由1,400至1,500元。不過租晒啦,好多人租落都唔想搬,除非上咗樓(公屋)啦。」
記者追問43間劏房是否全屬於她,她笑言:「邊有咁多間呀……得十間八間,唔通你逐個門咁計呀……(咁係咪全部都係你㗎?)唔係啦,仲有其他人㗎」。
翌日,記者與她相認,原本她笑面迎人,當記者表明身份後,即時面露不悅,當追問有關僭建寮屋出租,她回應指:「唔好訪問」。原本打理雜貨的她,隨即走進屋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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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衣着樸素的士多店老闆娘鄭太正是劏房租客口中的「事頭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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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劏房提供冷氣,但包租婆卻收每度電1.4元,較中電0.84元,貴達六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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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43個劏房絕大部份沒有獨立廁所,一眾租客要共用簡陋的廁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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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寮屋劏房分上下兩層,上層部份設窗劏房租金貴一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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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下層有29間劏房,大部份沒有窗戶,走廊不通風,房內極為翳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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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劏房空間有限,有劏房戶索性在走廊晾衫。


[b]700呎登記範圍 僭建十倍[/b]
地政總署資料顯示,該士多所用位置屬已登記寮屋範圍,面積約700方呎。對比本報高攝圖可見,目前已僭建逾十倍,粗略估計近萬方呎。地政總署發言人回覆時表示,任何人在政府土地興建建築物,即屬犯罪,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
粗略估計上述寮屋劏房月租合共10萬元,法律界人士稱,寮屋由頭到尾都是非法建築物,根據當年條文屬「暫准存在」,即隨時可拆,租客是毫無保障。根據法例,寮屋買賣、出租、改建及僭建屬違法。不過寮屋出租通常是黑市交易,無訂契約,較難檢控。


來源:蘋果日報網站

2013-8-4 17:08 DANNYMH
你只欠一個機會嗎?

你做的工作同獄中的監犯有咩大分別呢?
會唔會重複而死板 而只不過冇左鐵窗??
假如有得選擇, 你想過著你現在的生活嗎?
當再一次有個機會來到你的面前,你準備好把握嗎?
選擇對的工具大於你付出100%的努力

争取機會請點 http:// efuture23. wfh8. 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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